2.
TOP返回頁面頂端

當期活動

百事可樂侏羅紀世界抽獎活動

PEPSI_侏羅紀世界

  • 品牌名稱

聯名包裝 熱賣中

活動辦法

► 活動時間 : 2025/5/28(三)~ 2025/9/14(日) 23:59止 (以主辦單位電腦時間為準)

► 於活動期間內,購買百事可樂/百事可樂無糖系列(含百事可樂無糖、百事可樂無糖芒果口味、百事可樂無糖生可樂)/七喜汽水/激浪汽水全系列商品任一件(不限活動版/正常版包裝),至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即可參加抽獎。

► 登錄發票張數越多,中獎機會越高!

全系列產品圖

活動獎項

大阪來回機票
史努比行李箱
史努比行動電源
史努比行動電源

中獎公告

一、 所有獎項將於2025/9/15當天由系統電腦後臺隨機抽出幸運得獎者,並於當天於活動官網公布中獎名單。(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當日無法抽獎,則順延一個工作日抽獎。)

二、 參與活動者請密切注意中獎名單,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中獎,請務必依照指定流程完成兌獎才有領獎資格。若無收到得獎通知,請自行與主辦單位聯繫,以免錯過得獎權利。 。

兌獎說明

  • 漢堡王加碼獎僅「漢堡王」通路發票可參與抽獎,且不得混合參加。
  • 大獎-日本大阪雙人來回機票得獎者,由主辦單位確認中獎者資格後將提供兌換憑證價值NT$36,000,並以雄獅旅行社等值旅遊劵贈出,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本憑證正本(影本無效)可至台灣雄獅旅遊抵換價值新台幣三萬六千元整之旅遊商品。
    2. 本憑證無使用期限。可抵用台灣雄獅旅遊其他等值旅遊商品,惟護照或簽證代辦費用、無記名票券商品、廉價航空機票、機場附加燃油稅、簽證費、小費、個人旅遊平安險、領隊小費、純屬個人費用及北高接駁費無法適用,詳細旅遊商品內容請參閱雄獅旅遊網。
    3. 機票價格會因為選擇的日期、航空公司而有所變動,若您預定的日期、航空公司價值高於本憑證面值(新台幣$36,000元),必須由您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憑證價值時,恕不退差價。
    4. 收到本憑證,請儘早規劃旅遊假期,以電話聯絡雄獅旅行社專屬服務人員,確認兌獎內容、完成報名手續及告知使用本憑證,以利後續旅遊商品預定相關作業進行;請依服務人員書面或口頭告知期間內將本憑證正本寄回雄獅旅遊,以及繳交差額費用,始得進行旅遊商品報名作業,本憑證一經確認並提示使用後,無法作任何取消、變更或挪期。若雄獅旅遊於指定收到本憑證正本將視同取消,其衍生費用需自行支付。
    5. 機票經完成開票後,如有更改日期、取消預定或任何變更時,須依航空公司機票使用規則支付改票費、取消費及相關手續費等,實際費用由雄獅旅遊專業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主。
    6. 旅遊商品兌獎作業辦理完成後即視為完成購程序,如有任何取消或變更時,須依雄獅旅遊各旅遊商品使用規則支付取消費用、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等,實際費用由雄獅旅遊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主,且本憑證失其效力,無法退還亦無法折換現金。
    7. 本憑證屬暢飲百事重返侏羅紀活動獎品,為無償贈與活動獎項,限乙次全額使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恕無法找零及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無法退換。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差額補足部分不在此限。
    8. 本憑證僅限於雄獅旅遊台中分公司公商差旅部辦理兌獎,不得透過其他旅行同業抵用,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併用,亦不得用於整批支付企業戶特別報價團(票),並嚴禁於網路或任何形式公開轉售圖利。
    9. 本憑證採不記名方式,得獎人領獎後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被竊或毀損喪失本憑證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向雄獅旅遊請求任何補償。
    10. 本憑證未有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印章與鋼印者無效,並不得任意塗改、加工、印刷複製等,違者依法提起訴訟究辦。
    11. 本憑證約定條款未盡事宜,悉依旅遊之商品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
  • 二獎-麗寶福容大飯店住宿券得獎者,由主辦單位確認中獎者資格後將提供精緻家庭房兌換憑證價值NT$14,080,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本住宿憑證使用期間至民國115/09/30止,逾期恕無法延期使用。
    2. 本住宿憑證僅供使用乙次,限用於本憑證所規定之項目。
    3. 本憑證適用之房型為兩人入住並含兩人之早餐,如需加第三人入住,依現場加人加價標準收費,入住時依飯店規定免費使用部份休閒設施。
    4. 本憑證不適用於國定假日及春節、跨年期間。
    5. 平假日定義:平日-週一〜週四;旺日-週五/日;假日-週六
    6. 旺、假日需加價入住(國定假日、春節、跨年期間不適用)。
    7. 本住宿憑證住宿及早餐之內容,皆需於住宿期間內使用完畢,餐式內容依季節性更換,並依本飯店現場提供為主,如有調整恕不另行通知。
    8. 客房入住時間為下午四點以後,退房時間為隔日上午十一點以前。
    9. 持本住宿憑證之賓貴請事先訂房並告知憑證編號,並於入住時將正本交予櫃檯以作為住宿憑據。
    10. 本飯店之詳細介紹請參閱飯店網站及訂房專線
    11. www.fullon-hotels.com.tw/ym
    12. 訂房專線:麗寶樂園店 (04)2559-2888
    13. 本住宿憑證為活動贈品,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且不得兌換現金、折抵其他消費或轉售。本住宿憑證若不慎失或毀,如有遺失、被竊、毀損、塗改、複印或無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鋼印者,視同無效。如有未盡事宜,依福容飯店官網公告後實施。
  • 三獎-麗寶樂園水陸雙園擇一門票,由主辦單位確認中獎者資格後將提供麗寶樂園貴賓入園券,適用場域:探索世界、馬拉灣(二選一)價值NT$1,300,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優惠效期:2025/9/14~2026/06/30,逾期作廢「贈品不得轉售」
    2. 設施開放營業時間及場域使用規定,請詳官網及現場公告
    3. 馬拉灣休園期間僅限於探索世界使用
    4. 本券不得與其他優惠活動併用,且不得找零或兌現
    5. 本券經塗改、影印、損毀者,視同無效
    6. 為維護遊客遊園品質,請勿攜帶寵物、炊具、尖銳及危險物品入園
  • 中獎者務必於本次活動網站下載「兌獎回函」並以正楷填妥資料,連同「發票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於2025/9/26(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信件寄回台中市沙鹿區興安路65號《百事可樂活動小組收》。
  • 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須依法先行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並由主辦單位代扣繳,始得領取獎品,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獎項價值以主辦單位實際購買贈品之統一發票或收據金額為主。(有關「中獎獎金之扣繳稅款」以財政部發佈之條款為準)
  • 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 活動以發票為得獎憑據,請務必保留所登錄之發票正本,以供中獎後兌獎使用。活動之有效發票指「發票開立日期及發票登錄日期皆為活動期間2025/5/28-2025/9/14」,且發票需清楚載明購買品項為百事可樂/百事可樂無糖(百事可樂無糖芒果口味、百事可樂無糖生可樂)/七喜汽水/激浪汽水,若發票無記載文字品項,則須附上購買明細以茲證明。如發票明細不符或無法證明購買品項為活動品項,則視中獎資料不符。
  • 所有中獎資格之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
  • 主辦單位確認以上兌獎資格無誤後,將於2025/10/31(五)前寄出獎品,寄出後恕不另行通知。
  • 中獎發票為電子發票者,須向店家取得購買明細,或至電子發票列印平台列印發票號碼及購買明細以茲證明。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統一編號。
  • 每人每日限登錄二十張發票(以手機號碼計),每張發票號碼限登錄一次及限中獎一次。
  •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協)辦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
  • 主(協)辦單位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得獎者授權主辦方公開公佈姓名。
  • 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得獎贈品均以實物為準,恕不得選款、挑色,亦不得將中獎資格轉讓其他人,違反前述規定之中獎人,主辦單位有權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期間、內容之權利、取消其中獎項資格。如遇產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主辦單位得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本活動如有任何內容變更,修改訊息將統一於活動網站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 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未滿20歲之中獎者,應取得監護人之同意並由監護人代為領取,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如中獎者遲未能補足資料之情形,將視為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再另行通知。
  • 活動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 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
    2. 提供之資料為非真實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
    3. 提供之資料未填寫完整正確之中文姓名、聯絡電話及可收掛號信之郵寄地址。
  • 主辦單位一概以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寄送得獎贈品,中獎者請務必提供真實、完整之領獎資料,以便進行領獎作業;如因資料錯誤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確認得獎者或獎品寄送後遭退回,皆將視為棄權。
  • 活動獎項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主辦方之事由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中獎者未於郵局或宅配通知招領截止日期前領取獎品或通知信函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且主辦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活動獎項之權利。
  • 本活動獎品如需寄送,寄送(宅配)地點限於台灣本島、澎湖馬公本島、金門本島與小金門本島。
  •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獎項、訊息以公布於本活動網站的資料為準,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活動期間若發生問題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活動無法進行,主辦單位有權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期間、內容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本活動如有任何內容變更,修改訊息將統一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與得獎者同意。若參加者不接受本活動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加者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發票作廢、退換貨)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如因電腦病毒、駭客入侵、技術失誤、數據遺失、網路擠塞等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任何因素,以致參加活動者無法遞交資料、申請資料遺失或抽獎活動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 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須依法先行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並由主辦單位代扣繳,始得領取獎品,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獎項價值以主辦單位實際購買贈品之統一發票或收據金額為主。(有關「中獎獎金之扣繳稅款」以財政部發佈之條款為準)
  • 凡儲存於手機條碼載具之雲端發票,開立發票之消費日期應在本活動期間內,且同意一組有效發票號碼僅限登錄一次。
  • 發票資訊若無法提供足夠內容識別購買品項,不列入本次活動計算。
  • 本次活動的主辦單位為味丹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員工不得參。未滿18歲之得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
  • 「百事可樂活動小組」客服電話:0800-461015,地址:台中市沙鹿區興安路65號,請於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來電詢問。

個資權益宣告

本活動由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舉辦,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告知擬參加之消費者下列事項:
蒐集人 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
目的 行銷、贈獎及其相關事項。
個資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等;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及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個人資料利用
  • 期間 – 自[日期]起至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序執行完畢。
  • 地區 – 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 – 本公司、委託本公司之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 –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參加人對於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
  • 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如欲行使前述權利,請以口頭或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聯絡電話:0800-461-015。
  1. 參加人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如參加人不願意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將被取消中獎資格。
  2. 主辦單位將尊重參加人之權益,絕不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從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個人資料,且非經同意,亦絕不任意竄改或洩漏或提供第三人使用。若有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將事先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取得參加人書面之同意。
  3. 台端(參加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活動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主辦方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registerinvoice
登錄

New

Related Products 相關商品


EventDescription
活動說明

聯名包裝 熱賣中

活動辦法

► 活動時間 : 2025/5/28(三)~ 2025/9/14(日) 23:59止 (以主辦單位電腦時間為準)

► 於活動期間內,購買百事可樂/百事可樂無糖系列(含百事可樂無糖、百事可樂無糖芒果口味、百事可樂無糖生可樂)/七喜汽水/激浪汽水全系列商品任一件(不限活動版/正常版包裝),至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即可參加抽獎。

► 登錄發票張數越多,中獎機會越高!

全系列產品圖

活動獎項

大阪來回機票
史努比行李箱
史努比行動電源
史努比行動電源

中獎公告

一、 所有獎項將於2025/9/15當天由系統電腦後臺隨機抽出幸運得獎者,並於當天於活動官網公布中獎名單。(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當日無法抽獎,則順延一個工作日抽獎。)

二、 參與活動者請密切注意中獎名單,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中獎,請務必依照指定流程完成兌獎才有領獎資格。若無收到得獎通知,請自行與主辦單位聯繫,以免錯過得獎權利。 。

Precautions
注意事項

兌獎說明

  • 漢堡王加碼獎僅「漢堡王」通路發票可參與抽獎,且不得混合參加。
  • 大獎-日本大阪雙人來回機票得獎者,由主辦單位確認中獎者資格後將提供兌換憑證價值NT$36,000,並以雄獅旅行社等值旅遊劵贈出,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本憑證正本(影本無效)可至台灣雄獅旅遊抵換價值新台幣三萬六千元整之旅遊商品。
    2. 本憑證無使用期限。可抵用台灣雄獅旅遊其他等值旅遊商品,惟護照或簽證代辦費用、無記名票券商品、廉價航空機票、機場附加燃油稅、簽證費、小費、個人旅遊平安險、領隊小費、純屬個人費用及北高接駁費無法適用,詳細旅遊商品內容請參閱雄獅旅遊網。
    3. 機票價格會因為選擇的日期、航空公司而有所變動,若您預定的日期、航空公司價值高於本憑證面值(新台幣$36,000元),必須由您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憑證價值時,恕不退差價。
    4. 收到本憑證,請儘早規劃旅遊假期,以電話聯絡雄獅旅行社專屬服務人員,確認兌獎內容、完成報名手續及告知使用本憑證,以利後續旅遊商品預定相關作業進行;請依服務人員書面或口頭告知期間內將本憑證正本寄回雄獅旅遊,以及繳交差額費用,始得進行旅遊商品報名作業,本憑證一經確認並提示使用後,無法作任何取消、變更或挪期。若雄獅旅遊於指定收到本憑證正本將視同取消,其衍生費用需自行支付。
    5. 機票經完成開票後,如有更改日期、取消預定或任何變更時,須依航空公司機票使用規則支付改票費、取消費及相關手續費等,實際費用由雄獅旅遊專業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主。
    6. 旅遊商品兌獎作業辦理完成後即視為完成購程序,如有任何取消或變更時,須依雄獅旅遊各旅遊商品使用規則支付取消費用、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等,實際費用由雄獅旅遊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主,且本憑證失其效力,無法退還亦無法折換現金。
    7. 本憑證屬暢飲百事重返侏羅紀活動獎品,為無償贈與活動獎項,限乙次全額使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恕無法找零及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無法退換。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差額補足部分不在此限。
    8. 本憑證僅限於雄獅旅遊台中分公司公商差旅部辦理兌獎,不得透過其他旅行同業抵用,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併用,亦不得用於整批支付企業戶特別報價團(票),並嚴禁於網路或任何形式公開轉售圖利。
    9. 本憑證採不記名方式,得獎人領獎後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被竊或毀損喪失本憑證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向雄獅旅遊請求任何補償。
    10. 本憑證未有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印章與鋼印者無效,並不得任意塗改、加工、印刷複製等,違者依法提起訴訟究辦。
    11. 本憑證約定條款未盡事宜,悉依旅遊之商品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
  • 二獎-麗寶福容大飯店住宿券得獎者,由主辦單位確認中獎者資格後將提供精緻家庭房兌換憑證價值NT$14,080,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本住宿憑證使用期間至民國115/09/30止,逾期恕無法延期使用。
    2. 本住宿憑證僅供使用乙次,限用於本憑證所規定之項目。
    3. 本憑證適用之房型為兩人入住並含兩人之早餐,如需加第三人入住,依現場加人加價標準收費,入住時依飯店規定免費使用部份休閒設施。
    4. 本憑證不適用於國定假日及春節、跨年期間。
    5. 平假日定義:平日-週一〜週四;旺日-週五/日;假日-週六
    6. 旺、假日需加價入住(國定假日、春節、跨年期間不適用)。
    7. 本住宿憑證住宿及早餐之內容,皆需於住宿期間內使用完畢,餐式內容依季節性更換,並依本飯店現場提供為主,如有調整恕不另行通知。
    8. 客房入住時間為下午四點以後,退房時間為隔日上午十一點以前。
    9. 持本住宿憑證之賓貴請事先訂房並告知憑證編號,並於入住時將正本交予櫃檯以作為住宿憑據。
    10. 本飯店之詳細介紹請參閱飯店網站及訂房專線
    11. www.fullon-hotels.com.tw/ym
    12. 訂房專線:麗寶樂園店 (04)2559-2888
    13. 本住宿憑證為活動贈品,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且不得兌換現金、折抵其他消費或轉售。本住宿憑證若不慎失或毀,如有遺失、被竊、毀損、塗改、複印或無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鋼印者,視同無效。如有未盡事宜,依福容飯店官網公告後實施。
  • 三獎-麗寶樂園水陸雙園擇一門票,由主辦單位確認中獎者資格後將提供麗寶樂園貴賓入園券,適用場域:探索世界、馬拉灣(二選一)價值NT$1,300,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優惠效期:2025/9/14~2026/06/30,逾期作廢「贈品不得轉售」
    2. 設施開放營業時間及場域使用規定,請詳官網及現場公告
    3. 馬拉灣休園期間僅限於探索世界使用
    4. 本券不得與其他優惠活動併用,且不得找零或兌現
    5. 本券經塗改、影印、損毀者,視同無效
    6. 為維護遊客遊園品質,請勿攜帶寵物、炊具、尖銳及危險物品入園
  • 中獎者務必於本次活動網站下載「兌獎回函」並以正楷填妥資料,連同「發票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於2025/9/26(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信件寄回台中市沙鹿區興安路65號《百事可樂活動小組收》。
  • 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須依法先行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並由主辦單位代扣繳,始得領取獎品,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獎項價值以主辦單位實際購買贈品之統一發票或收據金額為主。(有關「中獎獎金之扣繳稅款」以財政部發佈之條款為準)
  • 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 活動以發票為得獎憑據,請務必保留所登錄之發票正本,以供中獎後兌獎使用。活動之有效發票指「發票開立日期及發票登錄日期皆為活動期間2025/5/28-2025/9/14」,且發票需清楚載明購買品項為百事可樂/百事可樂無糖(百事可樂無糖芒果口味、百事可樂無糖生可樂)/七喜汽水/激浪汽水,若發票無記載文字品項,則須附上購買明細以茲證明。如發票明細不符或無法證明購買品項為活動品項,則視中獎資料不符。
  • 所有中獎資格之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
  • 主辦單位確認以上兌獎資格無誤後,將於2025/10/31(五)前寄出獎品,寄出後恕不另行通知。
  • 中獎發票為電子發票者,須向店家取得購買明細,或至電子發票列印平台列印發票號碼及購買明細以茲證明。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統一編號。
  • 每人每日限登錄二十張發票(以手機號碼計),每張發票號碼限登錄一次及限中獎一次。
  •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協)辦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
  • 主(協)辦單位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得獎者授權主辦方公開公佈姓名。
  • 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得獎贈品均以實物為準,恕不得選款、挑色,亦不得將中獎資格轉讓其他人,違反前述規定之中獎人,主辦單位有權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期間、內容之權利、取消其中獎項資格。如遇產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主辦單位得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本活動如有任何內容變更,修改訊息將統一於活動網站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 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未滿20歲之中獎者,應取得監護人之同意並由監護人代為領取,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如中獎者遲未能補足資料之情形,將視為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再另行通知。
  • 活動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 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
    2. 提供之資料為非真實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
    3. 提供之資料未填寫完整正確之中文姓名、聯絡電話及可收掛號信之郵寄地址。
  • 主辦單位一概以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寄送得獎贈品,中獎者請務必提供真實、完整之領獎資料,以便進行領獎作業;如因資料錯誤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確認得獎者或獎品寄送後遭退回,皆將視為棄權。
  • 活動獎項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主辦方之事由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中獎者未於郵局或宅配通知招領截止日期前領取獎品或通知信函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且主辦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活動獎項之權利。
  • 本活動獎品如需寄送,寄送(宅配)地點限於台灣本島、澎湖馬公本島、金門本島與小金門本島。
  •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獎項、訊息以公布於本活動網站的資料為準,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活動期間若發生問題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活動無法進行,主辦單位有權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期間、內容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本活動如有任何內容變更,修改訊息將統一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與得獎者同意。若參加者不接受本活動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加者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發票作廢、退換貨)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如因電腦病毒、駭客入侵、技術失誤、數據遺失、網路擠塞等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任何因素,以致參加活動者無法遞交資料、申請資料遺失或抽獎活動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 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須依法先行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並由主辦單位代扣繳,始得領取獎品,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獎項價值以主辦單位實際購買贈品之統一發票或收據金額為主。(有關「中獎獎金之扣繳稅款」以財政部發佈之條款為準)
  • 凡儲存於手機條碼載具之雲端發票,開立發票之消費日期應在本活動期間內,且同意一組有效發票號碼僅限登錄一次。
  • 發票資訊若無法提供足夠內容識別購買品項,不列入本次活動計算。
  • 本次活動的主辦單位為味丹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員工不得參。未滿18歲之得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
  • 「百事可樂活動小組」客服電話:0800-461015,地址:台中市沙鹿區興安路65號,請於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來電詢問。

個資權益宣告

本活動由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舉辦,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告知擬參加之消費者下列事項:
蒐集人 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
目的 行銷、贈獎及其相關事項。
個資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等;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及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個人資料利用
  • 期間 – 自[日期]起至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序執行完畢。
  • 地區 – 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 – 本公司、委託本公司之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 –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參加人對於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
  • 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如欲行使前述權利,請以口頭或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聯絡電話:0800-461-015。
  1. 參加人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如參加人不願意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將被取消中獎資格。
  2. 主辦單位將尊重參加人之權益,絕不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從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個人資料,且非經同意,亦絕不任意竄改或洩漏或提供第三人使用。若有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將事先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取得參加人書面之同意。
  3. 台端(參加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活動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主辦方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